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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7 17:16:28 被阅览数:39896次 来源:网站主页备案
关于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接各通管局通知精神,各管局要求各接入商认真检查接入网站的主页是否悬挂备案编号并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三条规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请各用户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的,是否按规定在网站主页下方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http://www.miitbeian.gov.cn/),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三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厦门凌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
2013-1-17
业务联系电话:0592-5908028
业务联系QQ:1737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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